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
注意啦!
寻乌发布
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要通告
通告指出
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
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
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7月17日起
公共场所将实行“二码联查”
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
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寻乌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由各接种点开具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
三、7月23日前,全县党政机关、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接种禁忌症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应接尽接。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及临聘人员由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四、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配合学校开学时做好学生家长接种情况登记。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已毕业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五、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已实现“应接尽接”的场所由相关主管部门核查后,张贴“本场所工作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已达到应接尽接”标识;未实现“应接尽接”的场所张贴警示标识,同时,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六、自7月17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药店、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网吧、KTV、影院、健身房、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办事大厅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登记名单反馈给所属乡镇(城市社区),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七、国(境)外返县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均须接种疫苗。
八、全县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寻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请未接种疫苗的人员
积极行动起来
为了您自己的健康
为了保持我们寻乌疫情的“零”发生
抓紧完成疫苗接种!
请立即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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