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我县生态环境日益改善
野生动物数量、种类也不断增加
随着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不仅野生动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还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近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与辖区群众携手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xián),并把它放归自然。
“这位老同志,这只鸟从哪里捡到的?”“我就从我宿舍,它飞过来的时候,撞到墙上去了。后面我就把它捡起来,我考虑到它还活着,它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所以我就交到你们单位。”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只鸟羽翼和尾部羽毛为白色,头部为赤红色,下体蓝黑色,脚为红色。
“我们观察了下,这只动物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非常感谢你把这个动物送到我们单位,我们会联系野保主管部门,对它妥善处理,非常感谢你。”“应该的。”
经民警和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细致检查,确认该白鹇体表无伤痕,状态良好,符合野外放生条件。于是立即将其带到野外安全地带,放归山林。
寻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 肖丰:经过我们现场初步辨别,这只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目前状态良好,符合放生条件。
据了解,白鹇(xián),雉科鹇属的大型鸟类,是广东省省鸟,分布于华南、华中及西南地区。雄鸟长达1-1.2米,雌鸟仅有其一半大,雌雄异色:雄鸟上体白色而密布以黑纹,头上的蓝黑色羽冠披于头后,脸裸露呈赤红色,尾长呈白色,两翅亦为白色,下体蓝黑色,脚红色。它们栖息在茂密的森林、林下植被稀疏的阔叶林和雨林中,常成对或集成3-6只的小群活动,走、跑为多,只有睡觉或遇到紧急情况才飞上树梢,被喻为“林中仙子”,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近年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一直致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将保护野生动物纳入常态化工作,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宣讲和科普教育等活动,使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显著增强,救护野生动物行动也时常开展,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 肖丰: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当遇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时,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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