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野味,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拒绝野味,从我做起!



近日,县林业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森林分局等单位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鲜肉店铺、餐饮饭店等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向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来路不明、非法猎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鼓励各商户揭发检举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线索,让群众真正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来。

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干部刘雅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强化日常巡查,织密织紧防控网,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近年来,县林业局持续加大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多措并举整合多方力量,不断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己。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但同时也是天然“病源库”,是寄生虫、狂犬病、鼠疫、冠状病毒等许多人兽共患病的携带者和自然宿主。为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有效预防野生动物携带病毒引发疫情的危害,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律,认真学习野生动物保护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相关知识,积极配合支持打击违法食用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活动。发现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二、摒弃陋习,充分认识滥食野生动物所带来的健康风险。要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远离“野味”,从餐桌做起,摒弃不良饮食陋习,倡导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三、增强意识,主动学习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相关知识。不要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不靠近野生动物养殖区域和场所;发现受伤、死亡的野生动物,及时报告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要增强防范野生动物疫病自我保护意识。

四、保护动物,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认识野生动物及其在自然界的重要作用,主动保护、善待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不伤害野生动物,不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保护生态,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共建生态文明,造福子孙后代!


编辑:凌小英

一审(校):刘燕芳

二审(校):吴志琼

三审(校):黄莉、凌石铭


(作者:县融媒体中心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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