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是历史文化最直接的载体,为进一步保护民间散落的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图书馆文化传承阵地作用,寻乌县图书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古籍、民国时期文献及拓片资料。公告如下:
一、古籍和民国时期文献的定义及征集范围
古籍:是中国古代书籍总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各类书籍。
民国时期文献:是形成于1912年至1949年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各种知识和信息的载体。
二、征集时间
长期
三、征集内容
各种装帧的写本、印本、抄本等,包括老照片、古字画、碑帖、拓片、档案、宣传品、证照、票据、红色文献等纸、绢、布帛等珍贵文献。
四、征集方式
1、捐赠:凡自愿捐赠古籍文献资料的,寻乌县图书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文献享有优先使用权,在开发利用时将依法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
2、寄存:凡属于社会组织或个人收藏的古籍文献资料不愿捐赠的,可以采取寄存的方式交寻乌县图书馆代为保管,寄存的古籍文献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所有,与寄存者签订《寄存文献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在征得寄存者意愿后进行开发利用。
3、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重要历史和保存价值的古籍文献资料原件,可以通过协商购买,其所有权归寻乌县图书馆。
4、复制:社会组织或个人有属于征集范围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的古籍文献资料,既不愿捐赠、寄存,也不愿出售的,可以给予寻乌县图书馆进行复制,将原件奉还本人。
凡有意者可直接与寻乌县图书馆联系。
联系地址:寻乌县图书馆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2837181
18979773680 钟老师
寻乌县图书馆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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