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吗?公安部门回复!

户口是一个人的身份标识
没有户口就不能上学
那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非婚生子女出生后
可以上户口吗?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

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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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公安局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告知,目前非婚生育的小孩申请随父落户的,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根据《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二十六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四)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五)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同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确认书。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结合您的实际情况,信丰县公安局已联系您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出生证、非婚生育说明、户口簿、身份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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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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