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寻乌】这880条烟不能运!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20日,庄某某从外地某经销商处购进一批假冒伪劣卷烟,后驾驶其黑色现代牌SUV汽车往武汉运输。21时许,途经江西省寻乌县境内寻乌北收费站时被寻乌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

经江西省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小组及江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从庄某某驾驶的车辆上扣押的880条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伪劣卷烟,价值255800元,尚未销售。

经公安机关查实,庄某某此前已在武汉销售了假冒伪劣卷烟,金额为35000元。

2023年3月10日庄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的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检察官温馨提示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管控的专卖专营商品,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生产、运输、买卖烟草制品都构成犯罪,参与运输假烟要受法律追究。

●本案中,庄某某明知是假冒伪劣卷烟,为获利仍实施运输行为,其行为扰乱烟草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应当受到刑罚。

●在此提醒各位司机运送货物要谨慎,如发现运输的是违禁(假烟、毒品、假币等)物品,运输者有义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作者: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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