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我省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

4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自2024年5月1日起,江西省适当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

▲江西省发改委网站截图

据悉,此次调整分时电价机制,首先是适当调整了峰谷时段划分。在保持峰谷时长不变情况下,将冬季(1月、12月)早高峰时段由原9:00~12:00调整为8:30~11:30,提前半小时;冬季晚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由原17:00~20:00调整为18:00~21:00,推迟一小时;夏季(7~9月)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由原16:00~22:00调整为16:30~22:30,推迟半小时。

尖峰时段(冬季18:00~20:00、夏季20:30~22:30)用电暂执行高峰时段电价标准。后续视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并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适时予以恢复。

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增设2小时午间深谷时段(12:00-14:00),在低谷电价基础上电价下浮20%,即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电价下浮60%。

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分时电价机制,主要目的是契合我省用电负荷变化,更好引导用电削峰填谷,同时减轻企业用电负担。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通过暂缓实施尖峰电价、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等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回应企业诉求。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没有影响。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仍按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赣发改商价字〔2012〕1229号)有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未纳入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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