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行业乱象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

关于公布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行业乱象

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

为深化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从今年3月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电诈、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围标串标、养老诈骗、交通运输领域乱象等行业乱象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为广泛征集线索,如发现以下行业乱象问题,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举报方式

(一)电信网络诈骗

1.利用群呼设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通过集中拨打电话、发信息拉人头(吸粉)为诈骗犯罪推广引流或对外号称业务推广的窝点,收购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此牟利的违法犯罪;

3.组织、招募、诱骗他人偷渡到缅甸、柬埔寨、阿联酋、金三角等境外从事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

4.收购、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人员,或将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QQ、电话卡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或通讯功能的工具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的违法犯罪;

5.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转取款、洗钱服务等帮助行为的违法犯罪;

6.“跑分”(洗钱) 窝点。

举报方式: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797-2852049,举报邮箱:xwgashb@163.com。

(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

1.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2.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3.雇用“医托”,虚构病情、过度治疗、诱导消费等行为;

4.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5.药械管理不规范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行为。

举报方式:

1.县卫健委:0797-2830926,举报邮箱:xwwsjyz@163.com;

2.县市监局:举报电话:0797-2849315,举报邮箱:xwxsgj@163.com;

3.市医保局寻乌分局:举报电话:0797-2831235,举报邮箱:xwybjhzf@126.com。

(三)围标串标

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

2.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

3.通过挂靠、出借资质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率;

4.接受挂靠,为串通投标行为提供方便;

5.在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

6.其他与串通投标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方式:

1.县发改委:举报电话:0797-2848550,举报邮箱:xwxfgw2848556@163.com;

2.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797-2852048,举报邮箱:364415492@qq.com。

3.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2844180,举报邮箱:jxgzxwjg@163.com。

(四)养老诈骗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等六类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1.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797-2852049,举报邮箱:xwgashb@163.com。

2.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797-2851104,举报邮箱:xwxshb@126.com。

(五)交通运输领域乱象

1.出租车、网约车等非法客运问题乱象;

2.非法货运问题乱象;

3.交通运输领域行业执法问题乱象。

举报方式: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797-2830766,举报邮箱:x_wjtj@126.com。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二)对提供举报线索的举报人,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为举报人保密。


寻乌县扫黑办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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